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规划设计管理;平面设计;工业设计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礼仪服务;办公服务;翻译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